張某的證言顯示,2011年的一天,他來京和童敏與蘇某一起吃飯。飯桌上,蘇某向他提出需要一輛車并稱奧迪Q5車不錯。因當(dāng)時知道蘇某和童敏是情人關(guān)系,為了討好她,便馬上同意了。后從公司湊了50萬元現(xiàn)金送給了蘇某,購買的車登記在蘇某名下。2011年到2012年間,童敏說女兒要去加拿大留學(xué),張某從公司借了12萬元兌換成2萬加元,并作為他女兒出國的賀禮給了他。
蘇某稱,2011年,童敏推薦其到張某公司北京辦事處工作后,她當(dāng)著童敏的面提出北京辦事處要買輛車,后張某支付了車款。張某是藥企的老板,工作中有求于童敏。2011年上半年,三人一起吃飯時,張某提出公司想向同仁堂健康公司提供蟲草。后來甘肅某藥業(yè)的楊總找到她和張某,希望通過她和張某賣蟲草給同仁堂健康公司。談好以后,她共得到收益52萬元。
以借為名索賄10萬加元2009年,時任國家食藥總局食品許可司司長的童敏,在中國保健品協(xié)會召開的一次會議上認識了時任協(xié)會副會長的趙某。后趙某多次提出愿意幫助童敏。2010年5月至2011年7月,由趙某擔(dān)任董事長的公司先后向國家食藥總局提交碧生源牌清源茶、碧生源牌潤元茶、碧生源牌思悅顆粒的申報資料,趙某向童敏提出對申報的產(chǎn)品加快審批進度,童敏答應(yīng)盡力幫忙。2013年4月24日,童敏在上述碧生源牌思悅顆粒的保健食品注冊審批表司領(lǐng)導(dǎo)復(fù)核欄簽字同意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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