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蘭山區(qū)人民法院一審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處被告人馮某某、尹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裁判現(xiàn)已生效。
在另外兩起案件中,被告人均通過快遞的方式販賣、運輸毒品。據(jù)悉,近年來,毒品犯罪手段不斷翻新,利用物流、快遞夾帶方式販賣、運輸毒品的案件數(shù)量激增,隱蔽性更強,增加了案件偵破的難度。近三年來,全省法院審結(jié)涉及物流、快遞夾藏毒品的案件數(shù)量共562件。
“隨著機場、鐵路等場所的安檢措施不斷加強,一些犯罪分子開始利用電子商務及快遞行業(yè)給社會帶來的便捷,大肆進行毒品運輸和販賣活動,嚴重危及社會安全,也給公安機關打擊毒品犯罪帶來許多困難。一方面,犯罪分子在郵寄毒品時,使用虛假的名字和信息,案發(fā)后,公安機關難以迅速鎖定嫌疑人;另一方面,犯罪分子采取將毒品隱藏在其他貨物中,難以發(fā)現(xiàn),這種人貨分離的方式,為一些犯罪分子逃避抓捕提供可乘之機。”韓芳麗介紹。
韓芳麗建議,快遞公司及其工作人員進一步增強社會責任感,嚴格按照中央綜治辦等部門“三個100%制度”及國家郵政局《快遞安全生產(chǎn)操作規(guī)范》的要求,認真落實寄遞物品實名制規(guī)定,切實做到毒品檢測無死角,不遺漏;同時,快遞公司的主管部門進一步加強監(jiān)督檢查,督促和指導快遞公司切實落實有關責任,讓毒品無處藏身,同心同力,爭取全民禁毒斗爭的最終勝利!
(記者徐鵬通訊員段格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