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biāo)題:亡命天涯22年終被捕!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p>
22年,足以讓初生幼苗長成參天大樹,讓百里黃沙化作郁郁叢林。而對人來說,22年光陰更是非同小可,這樣長的時間跨度,足以讓人發(fā)生任何可能的改變。因此,我們很難想象,對于一個人來說,長達(dá)22年東躲西藏、提心吊膽的逃亡生活,究竟要怎樣捱過。
2017年8月15日,逃亡22年之久的浙江某公司財務(wù)科前副科長翁躍年,在他自己開于寧波市海曙區(qū)的花店里落網(wǎng)。當(dāng)時,幾個外地模樣的人悄無聲息地走入店里,領(lǐng)頭的人一臉嚴(yán)肅地說:“我們是杭州市西湖區(qū)追逃辦的,請借一步說話……”翁躍年先是愣了一下,隨后“哦”了一聲,低下頭來:“躲得了初一,躲不過十五。躲了22年,這一天還是來了。”逃亡22年,個中辛酸,盡在不言中。

早知如此,何必當(dāng)初——這句話,放在所有職務(wù)犯罪人員身上,大概都成立,但對于那些長年潛逃,最終被捕的人來說,這句話卻格外有分量。1995年4月,看似不起眼的“翁科長”突然失蹤,引起了同事們的議論,然而,包括他自己在內(nèi),恐怕誰也沒想到,這一“失蹤”,就是22年,小半個人生之久。
當(dāng)時,翁躍年擅自將公司的1000多萬元挪作他用,謀取私利,因為擔(dān)心事情敗露,他最終決定踏上逃亡生涯。然而,攜款逃往的生活并不像他想的那樣“滋潤”,只用了兩年時間,他就敗光了自己身上仍有的所有贓款,重新成為了一窮二白的人。于是,他只好輾轉(zhuǎn)到了寧波,在小巷子里開起了一家小花店,以此茍且偷生,每天擔(dān)驚受怕。
我們不知道,這22年的光景,他是如何度過的,但毫無疑問的是,他在這些年里徹底失去了家人,失去了朋友,甚至失去了自己的身份,而這一切,只是為了逃脫當(dāng)年犯下的錯將要給他帶來的懲罰。
但最終,他還是沒逃過去。
翁躍年副科長不是唯一對潛逃生活之痛深有體會的人。比他級別更高、情節(jié)更重、卷款更多的人,對此體會恐怕更加深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