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北大法律系計劃開設東南亞國家法律課程。羅豪才在新加坡曾學過印尼語,于是在1960年被學校留校任法律系助教。從助教、講師、教授、副系主任到副校長一路走來,潛心學術,出版了一系列頗具權威的法學教材和專著。直到如今,羅豪才還沒有放下他的教學和學術研究,始終保持著學者的姿態(tài)和“教書匠”的職業(yè)習慣。
1995年6月,羅豪才出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分管行政審判工作。他是當時中國大法官中唯一的民主黨派人士。
晚年開始對人權理論實踐進行探索
2005年12月8日,北京大學法學院“軟法研究中心”正式成立。羅豪才以北大法學院教授身份出任中心名譽主任。作為全國第一個專門研究軟法的學術機構,在羅豪才的帶領下,軟法中心做了大量工作,軟法主題開始成為我國法學研究的一個熱點。
羅豪才提出要引介國家法學領域的“軟法”理論,在國內法學領域進一步將公共治理、協(xié)商民主等話題與軟法建設結合。羅豪才曾說,“黨內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章程等雖然不借助國家強制力,但都從屬于憲法,體現(xiàn)了公共意志,有自己的實施機制,在實踐中長期有效運作,具有法的規(guī)范性,于是我們嘗試著將其納入法的范疇來理解、來思考?!绷_豪才說。
羅豪才晚年還對人權理論和實踐進行探索,2007年他當選中國人權研究會第一屆會長。他提出要加強中國在人權方面的教育,還積極參加人權立法工作。
羅豪才的學生、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沈巋回憶:“羅老師作為學者、作為北大法律學系副主任和北大副校長、作為最高法院副院長、作為中國致公黨中央主席、作為全國政協(xié)副主席、作為中國人權研究會會長,在其每一個生命階段,都有其對中國法學理論、中國大學教育、中國法治事業(yè)不可磨滅的重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