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從央行到公安部,多部門出手!已婚未婚的人都注意→
近日,國家發(fā)展改革委、人民銀行等部委聯(lián)合印發(fā)通知,對婚姻登記中的相關失信責任主體開展聯(lián)合懲戒,婚姻登記嚴重失信當事人將面臨14項聯(lián)合懲戒措施。

婚姻登記中使用虛假材料、作虛假聲明或故意隱瞞信息嚴重損害對方合法權益者將被民政部門列入嚴重失信名單。
失信當事人將被限制招錄為國家公職人員,限制登記為事業(yè)單位法人,限制擔任國有企業(yè)高管,已擔任相關職務的,提出其不再擔任相關職務的意見,同時限制其參與相關行業(yè)的評先、評優(yōu)。

此前已有貴州、湖北等多省份建立婚姻登記失信“黑名單”,當事人在申請救助、銀行貸款、乘坐飛機高鐵等多方面受到影響和限制。
近年來,因為各種原因,婚姻登記也成了失信的重災區(qū)。例如:為了房產(chǎn)、貸款等事宜,偽造結婚證、離婚證等證件、證明,或者帶著偽造、變造的證件、證明去辦理結婚、離婚。
為此,國家發(fā)改委聯(lián)合31部門簽署了《關于對婚姻登記嚴重失信當事人開展聯(lián)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
《備忘錄》指出,當事人有以下行為之一的,由民政部門列入嚴重失信名單:使用偽造、變造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證件、戶口簿、無配偶證明及其他證件、證明材料的;作無配偶、無直系親屬關系、無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等虛假聲明的;故意隱瞞對方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狀況,嚴重損害對方合法權益的;其他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行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