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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扶貧辦原主任趙國明受審 被控受賄539萬元(圖)

2016-10-26 19:10:05  法制日報    參與評論()人

@法制日報:【新疆扶貧辦原主任趙國明被控受賄539萬元出庭受審】 今天,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扶貧辦原黨組書記、主任趙國明受賄案在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趙國明被控受賄5393144.2元。

2015年9月18日,趙國明因涉嫌受賄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人民檢察院刑事拘留,同年9月29日被執(zhí)行逮捕。公訴機關指控,2009年至2015年間,被告人趙國明利用擔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扶貧辦主任的職務便利,為新疆哈密某工貿集團有限公司等企業(yè)及王某等個人在扶貧龍頭企業(yè)貸款貼息、承包土地、介紹工程、工作調動、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共計5393144.2元,數(shù)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趙國明有自首、立功情節(jié)。該案法院將擇期宣判。

記者潘從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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