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11月1日電(記者鄧瑞璇)改革開放40多年來的“深圳奇跡”舉世矚目。深圳特區(qū)發(fā)展的路上,有無數(shù)人奉獻了青春熱血乃至寶貴的生命。在深圳市公安局,人們不會忘記王九明、楊水桐和曾志德的名字。26年前的一場烈火爆炸中,他們用血肉之軀守衛(wèi)了特區(qū)的安定。
王九明,1929年生于河南武陟,1945年參加革命,1947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廣東省惠陽縣公安局偵察員、看守所所長、政治協(xié)理員,惠陽縣法院代院長、縣公安局局長,寶安縣公安局局長、政法委書記,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長。
楊水桐,1937年生于廣東海豐,1955年參加公安工作,1958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廣東省海豐縣公安局民警、政治協(xié)理員,汕頭地區(qū)公安處副科長、政治處副主任、主任、副處長,汕頭市公安局副局長、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長。
曾志德,1962年生于廣東深圳,1982年參加公安工作,1990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廣東省深圳市公安局羅湖分局刑警隊偵察員、分隊長,羅湖分局筍田派出所副所長。
參加公安工作以來,王九明、楊水桐、曾志德三位同志恪盡職守,清正廉潔,哪里有危險就出現(xiàn)在哪里,用血肉之軀守護國家財產和人民安全。
1993年8月5日13時30分左右,一聲巨響震動了平靜的深圳,位于北部的深圳安貿危險品儲運公司清水河倉庫突然發(fā)生特大爆炸,同時燃起沖天大火。
警情就是命令。時任廣東省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長的王九明、楊水桐迅速趕赴現(xiàn)場。當時王九明正在去開會的途中,直接掉轉車頭奔赴出事地點。
面對熊熊烈火、滾滾毒煙和隨時再爆炸的危險,他們身先士卒,組織和指揮公安民警、消防隊員搶險滅火。和他們在一起的,還有時任筍田派出所副所長的曾志德。他冒著生命危險,在災情最前方奮力搶救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