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jīng)濟網(wǎng)北京3月29日訊 昨日晚間,亞星化學發(fā)布公告稱,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收到了上交所下發(fā)的《關于對濰坊亞星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為原控股公司提供擔保相關事項的問詢函》(上證公函[2017]0341 號)(以下簡稱“《問詢函》”)。
《問詢函》內容顯示,3月28日,亞星化學披露稱,收到原控股子公司濰坊樂星化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樂星化學)《告知函》,由公司提供擔保的三筆信用證將于近日到期,樂星化學暫時無力還款。公司需要承擔擔保責任,代樂星化學向中國銀行共償付443.43萬美元。此前,亞星化學于2017年2月18 日披露稱,擬為樂星化學1.71 億元的綜合授信提供擔保,樂星化學以評估價值1.81億元的機器設備等動產(chǎn)提供抵押反擔保。
根據(jù)上交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17.1 條等規(guī)定,上交所要求亞星化學,對公司為樂星化學償還到期信用證及提供擔保相關事項,進一步核實并補充披露:
1、樂星化學2016年虧損7158.44萬元,期末凈資產(chǎn)為-10419.62萬元,其盈利能力較差,且處于資不抵債的狀態(tài)。請公司結合樂星化學的財務狀況和盈利能力,核實并補充披露在已不再持有樂星化學股權的情況下,公司為樂星化學償還到期信用證和提供擔保的必要性及商業(yè)合理性,說明是否會損害上市公司利益,有關決策程序是否審慎。請全體董事發(fā)表意見。
2、根據(jù)公司與樂星化學簽訂的《代為還貸協(xié)議》,樂星化學將于2017年6月27日前償還公司代為還貸的本息。請核實并補充披露樂星化學的還款能力和還款資金來源。
3、樂星化學以其截止2016年6月30日賬面價值17,333.74萬元,評估價值18,064.92萬元的機器設備等動產(chǎn)向公司提供反擔保抵押。請公司結合抵押機器設備的用途、性能、目前使用狀況等因素,補充說明上述機器設備的可變現(xiàn)價值是否能夠足額覆蓋公司為其所提供的擔??傤~。請評估師發(fā)表意見。
4、公司為樂星化學總計1.71億元的綜合授信提供擔保,請公司核實并補充披露截至目前綜合授信額度的使用情況,貸款資金的具體用途。
5、樂星化學現(xiàn)任大股東為東營志遠,注冊資本為830萬元,實際控制人為自然人西傳永。請公司核實并補充披露東營志遠作為樂星化學的控股股東,未為樂星化學償還信用證貸款及提供擔保的原因。
6、請公司核實并披露樂星化學、東營志遠和西傳永與公司控股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之間,是否存在資金往來、業(yè)務合作等關系。
7、公司為資不抵債的樂星化學償還到期信用證及提供大額擔保的行為,可能損害上市公司利益。請公司董事會從保護上市公司利益角度,制定解決上述問題的具體可行措施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