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jù)了解,“苗族夫妻舞”又名“苗族蘆笙舞”,是省級非物質(zhì)文化遺產(chǎn),是貴安新區(qū)馬場鎮(zhèn)佳林村獨有的一種苗族蘆笙舞蹈,是集蘆笙吹奏、舞蹈表演為一體的苗族民間舞蹈。舞者青一色由數(shù)對夫妻組成。
相傳在遠古時期苗族祖先大遷徙的途中,苗王有一個女兒遭遇猛虎襲擊,在千鈞一發(fā)之際,一個勇敢的苗族后生用隨身的弓箭將猛虎射死,救了苗王的女兒。苗王為了感謝后生,便將該女兒許配于他,誰知后生并非攀龍附鳳之輩,婉拒了苗王父女的好意,苗王倍加感動,更堅定了嫁女之心;于是命工匠仿照后生所背弓箭的形狀制作出了彎頭蘆笙(現(xiàn)在“苗族蘆笙舞”中男人們所吹奏的蘆笙就是彎頭蘆笙),然后請人將彎頭蘆笙作為禮物送給后生,后生便收下了蘆笙。在一個明月如鏡的夜晚,后生將蘆笙吹響,美妙的笙音引來了美麗的苗王女兒,姑娘伴隨著陣陣蘆笙翩翩起舞,最后他們終于相戀,并從此相守一生。此后,人們便以成雙成對,夫妻共舞的蘆笙舞蹈形式來演繹這一美麗的傳說。
苗族歌舞
苗族擁有悠久的歷史和厚重的文化,又因分布地域廣泛而支系眾多、具有不同風(fēng)情與特色的歌舞藝術(shù)。在貴州,要數(shù)居住在黔東南的苗族歌舞更為豐富多彩、活潑粗獷。苗族自古視銅鼓為神器,每當(dāng)祭祀祖先、神靈時有敲擊銅鼓作舞的傳統(tǒ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