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歐陽凱 每經編輯 姚治宇
因為一個承包項目,科陸電子(002121,SZ)子公司作為總承包商被判向分包商支付超千萬的拖欠工程款后,又向業(yè)主一方發(fā)起了訴訟。
9月5日,科陸電子公告稱,全資子公司科陸能源于近日收到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發(fā)的《受理案件通知書》,科陸能源公司作為原告起訴云南江川翠峰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翠峰水泥)、彭定國、韓健合同糾紛案已獲受理。根據公告,此次訴狀金額合計8817.83萬元。
項目仍然處于停滯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事情源于翠峰水泥的一個低溫余熱發(fā)電工程項目。該項目由科陸能源總承包、南京凱盛分包,此前因拖欠工款,南京凱盛將科陸能源告到云南玉溪中院。今年6月,科陸能源被判向南京凱盛支付尚欠工程款1068.6萬元及利息。
2012年2月,科陸能源與翠峰水泥訂立了《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合同書》,由科陸能源為翠峰水泥投資建設水泥熟料生產線配套余熱發(fā)電項目,合同金額為人民幣8840萬元,當時科陸電子對此也進行了公告。
根據公告,該項目采用能源管理模式,即科陸能源負責投資和建設,電站運營及發(fā)電收益歸翠峰水泥,翠峰水泥按約定分期向科陸能源支付投資收益;為保障科陸能源的投資收益權,翠峰水泥向其提供了設備抵押擔保,彭定國提供了個人連帶責任保證。
在合同簽訂后,科陸能源即向翠峰水泥支付了1000萬元的配套建設費,南京凱盛也已進場施工。在項目施工后期,因翠峰水泥的原因造成部分施工障礙,項目停止,翠峰水泥僅支付科陸能源合同款項90萬元,后期款項沒有支付,由此造成科陸能源在投資了大量工程款、設備款后,卻無法按照合同約定獲得投資收益。
在科陸能源多次督促及協商后,2015年9月,科陸能源與三被告簽訂了補充協議書,翠峰水泥再次承諾自2015年10月起按月開始支付科陸能源投資收益,逾期則科陸能源有權追償8840萬元的價款、違約金及追索債權的費用,彭定國、韓健為翠峰水泥債權提供了全額連帶責任保證。
科陸能源表示,迄今翠峰水泥再次爽約食言,其行為嚴重違背了約定。“目前因還未開庭,我們也不方便披露太多,我們也是積極維護自己的權益?!笨脐戨娮酉嚓P人士表示??脐戨娮右苍诠嬷斜硎荆虮景干形撮_庭審理,目前暫無法判斷本案對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