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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天皇發(fā)表講話表達“生前退位”強烈意愿

2016-08-08 14:43:03    中國新聞網  參與評論()人

中新網8月8日電據日媒報道,日本天皇當地時間本月8日下午3點通過視頻表達了作為象征天皇關于公務的想法,顯示出欲實現生前退位的強烈愿望。

考慮到自己已82歲、身體逐漸衰退的情況,天皇稱“擔憂或難以全身心地完成象征天皇的公務”,向日本國民謀求理解。

日本天皇發(fā)表視頻 表明“生前退位”強烈意愿

資料圖:日本天皇夫婦

天皇強調公務的重要性稱,“衷心祈愿象征天皇的公務能穩(wěn)定持續(xù)下去”。

為實現生前退位,需要修改《皇室典范》等。日本政府已在水面下進行研究,預計今后將為完善法律正式展開討論。

根據日本《憲法》,天皇沒有參與國政的權限,因此天皇表示“不具體觸及現行的天皇制度,談談作為個人的想法”。

以此次表態(tài)為契機,日本天皇透露2012年接受心臟冠狀動脈搭橋手術后開始感覺體力減弱,表示“開始思考當出現難以像以往那樣履行繁重公務時,應當如何安置自身,對國家、對國民,以及對我身后的皇族而言才是適當的方式”。

日本天皇還談及減輕公務負擔的對策,稱“無限縮小國事行為及公務或許很難”。盡管當天皇健康狀態(tài)嚴重不佳時可設置攝政一職,但天皇就此闡述否定想法稱“天皇持續(xù)不能履行理應完成的公務,直到生命終結其作為天皇的身份始終不會改變”。

據了解,日本《憲法》規(guī)定天皇“是日本國的象征、是日本國民統(tǒng)合的象征”,天皇的國事行為包括:(1)任命內閣總理大臣(首相);(2)任命最高法院院長;(3)公布法律及條約;(4)召集國會;(5)解散眾議院;(6)公告舉行國會議員大選;

(7)認證日本國務大臣等的任免及大使的國書;(8)認證大赦等免除執(zhí)行刑罰及恢復權利;(9)授予榮譽稱號;(10)認證外交文書;(11)接受外國大使等;(12)舉行儀式;(13)委任國事行為。除此之外未提出作為象征天皇應履行的其他行為。

但在上述國事行為外,公共要素較強的工作也包含在公務當中。具體如出席在皇宮舉行的各種儀式,訪問及視察災區(qū)等日本國內各地,以增進友好為目的的國外訪問,在皇宮內插秧等繼承傳統(tǒng)文化的活動等,涉獵十分廣泛。而宮中祭祀儀式則被視為私人活動。

(責任編輯:翟明 CN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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