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專稿:據(jù)日本《每日新聞》12月1日報道,日本一男子因長期性虐自己的親生女兒于11月29日接受法院審判,但辯護方竟出示了受害者的請愿書,內容是希望法院輕判。對此,日本大阪地方法院不予理會,仍然判處該男子4年有期徒刑。據(jù)悉,性暴力受害者提交請愿書要求輕判的事情極其罕見。
報道稱,男子年齡為40多歲,他從2008年開始與離過婚的前妻和當時還是小學生的女兒同居。之后不久開始對女兒展開性虐待。女兒為此還做過人工流產(chǎn)。
男子曾辯解稱,自己的所做所為是出于管教的表達愛意的方式,并不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欲求。但判決駁回這種解釋,稱:“這是自私的不合理的辯解,無法看出被告的反省態(tài)度?!?/p>
而辯護方則在審判中以“女兒并沒有感到受害”為由,要求作出緩刑判決,并且作為證據(jù),提交了前妻和女兒分別署名的2份請愿書。文章用電腦寫作。報道稱,請愿書可能是母女二人一起商量寫成的。
對此,法官認為,男子與女兒之間沒有構建健全的父女關系,并且可以明顯看出,直到目前都缺失性道德。這對女兒的健康成長造成重大不良影響。法官還表示:“提交這樣的請愿書本身就很奇怪?!币虼笋g回了這一請求。
據(jù)悉,此前女兒告訴了朋友自己被虐待的事,事情才被發(fā)覺。今年夏季,警察逮捕了該男子。目前女兒在家中與母親一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