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河內(nèi)5月7日電(記者陶軍樂艷娜)越南共產(chǎn)黨第十二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7日決定,給予胡志明市市委書記丁羅升警告,并免除其中央政治局委員職務的處分。
據(jù)越通社報道,越共十二屆五中全會本月5日開幕,定于10日結束,主要討論干部紀律處分以及重要經(jīng)濟問題。7日,全會以大多數(shù)贊同的投票結果通過了對丁羅升的處分決定。
4月27日,越共中央檢查委員會提請越共中央政治局就丁羅升在擔任越南國家石油和天然氣集團黨委書記期間的違規(guī)行為進行處分。
丁羅升1960年出生于越南南定省,2016年1月當選為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同年2月被任命為胡志明市市委書記。
原標題:越共中央決定免除丁羅升中央政治局委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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