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名男子在南湖公園樹林用彈弓打松鼠。 市民供圖
長春晚報記者 康重華 實習生 潘星卓
4日,市民郭先生向記者反映,3日,他在南湖公園的樹林里看到兩名男子拿彈弓打松鼠。 目擊者郭先生說,打松鼠的男子一人穿白色半袖,一人穿深色外套。兩個人一人拿彈弓瞄準,另一個人用彈弓連續(xù)擊打松鼠,打一會就交流下,好像在交流擊打技巧。所幸兩名男子一直沒有打中松鼠。
4日,記者來到南湖公園,在樹林里時常能看到松鼠。70歲的劉先生說,他經(jīng)常帶小孫女給松鼠喂食,開始松鼠很害怕人,從不敢靠近,現(xiàn)在好不容易有小松鼠與人親密接觸,卻有人肆意破壞這種和諧,太讓人氣憤了。 記者將此情況反映給南湖公園管理科,工作人員表示,遇到此類情況,工作人員會以勸阻為主,阻止游人擊打松鼠。
就此事,記者采訪吉林省野生動物保護組織的工作人員,據(jù)介紹,松鼠屬于野生動物,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在禁獵區(qū)、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獵捕野生動物均屬于違法行為,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guī)定還將追究刑事責任。工作人員介紹,用彈弓擊打松鼠的行為已經(jīng)觸犯了法律,根據(jù)規(guī)定,彈弓也屬于禁用工具,雖無獵獲物,但具備獵捕行為也將被追究法律責任。此外,松鼠作為野生保護動物,是不能販賣與食用的。因為包括松鼠在內的不少野生動物帶有病菌或寄生蟲,盡管松鼠活潑可愛,但并不適合家庭飼養(y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