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徐鐵英報道 日前,省人社廳下發(fā)了《關于做好調整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審批權限有關工作的通知》,針對我省發(fā)展急需的外國高端人才申請“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審批機關縮短審批時限,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并作出決定。
我省自今年4月1日起實施了“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制度,將“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外國人入境就業(yè)許可”整合為“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自9月1日起,“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審批權限下放給各市人社局,并進一步完善“容缺受理”機制。我省急需的外國高端人才申請“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可直接登錄“外國人來華工作服務系統”提交相關材料,無需提交紙質材料,實行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統一窗口出件模式。同時,建立配套的電子檔案,包括辦理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數量和外國人才類別、國籍、分布行業(yè)等,電子檔案永久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