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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確認 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前

2017-09-06 08:36:52    中國青年網  參與評論()人

7月5日,平塘縣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第一人民法庭司法確認服務分中心法官聯(lián)合塘邊鎮(zhèn)司法所工作人員在塘邊鎮(zhèn)人民政府,開展一起涉及11人的勞資糾紛多元化解工作。

此矛盾糾紛因塘邊鎮(zhèn)某工地建筑企業(yè)拖欠農民工薪資引發(fā),案件訴訟到法院后,通過了解案情,訴訟接待法官認為雙方爭議不大,調解基礎好,經過法官引導,雙方均同意采用司法確認的方式解決。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2010年貴定法院已在全國率先探索建立了司法確認工作機制,2011年1月全國首份司法確認文書——(2011)貴確認字第1號司法確認文書送達生效。司法改革以來,該院通過不斷探索創(chuàng)新,逐步形成了兩個中心、三類人員、五種機制的司法確認“235”工作模式,實現(xiàn)非訴調解與司法確認的有效銜接。

2015年1月,福泉市法院被最高法院確定為“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示范法院”,通過不斷改革實踐,積極探索出了“不收費、可執(zhí)行、抗反悔、促效率”的司法確認模式,并作為社會治理體系新樣本進行全面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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