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造一支辦案能力強、業(yè)務素質好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隊伍,2017年7月至9月,深圳市寶安區(qū)人力資源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舉辦了為期2個月的仲裁“庭審大比武”活動。
以“大比武”為契機
展現寶安仲裁良好風采
本次“大比武”涵蓋10個街道仲裁派出庭。為確保活動有序開展,寶安區(qū)人力資源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制定了活動規(guī)則和評分標準,由分管局領導帶隊成立評定小組,分別對10個街道派出庭的庭審進行旁聽評議,各街道派出庭的仲裁業(yè)務骨干作為評定小組成員交叉參與其他街道派出庭的旁聽評議活動。
此次“庭審大比武”活動,以現場觀摩、當庭評議、集體打分的方式,達到找差距、補短板、練真功、求實效的“比學趕幫超”目的。評定小組結合庭審實際情況,從仲裁員的儀容儀表、庭審的規(guī)范程度、駕馭庭審的能力、案件事實調查等方面提出評價意見和建議,制作書面評議意見和評分結果。經評比,福永、福海和燕羅街道派出庭的庭審評議結果居前,其他仲裁派出庭也展現了高超的辦案技能和良好的仲裁隊伍風貌。
以“大比武”為抓手
繼續(xù)深化仲裁要素式辦案改革
作為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要素式辦案改革的試點地,寶安區(qū)在辦案改革方面走在全國前列,改變了仲裁辦案傳統(tǒng)模式的弊端,建立了快捷、高效、便民的仲裁工作新機制,實現了仲裁辦案效能大提升,取得了仲裁裁決書文字量平均減少30%,仲裁結案時間縮短25%的良好成效。
為進一步深化仲裁要素式辦案改革,寶安區(qū)人力資源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以“庭審大比武”為抓手,在對要素式辦案改革成果進行檢驗的同時,從辦案的每個環(huán)節(jié)著手,系統(tǒng)查找制約要素式辦案效能的關鍵因素:在庭審評議階段,將當事人提交《案件要素表》情況、庭前證據交換、庭前質證、提綱撰寫、無爭議要素歸納、案件爭議焦點庭審調查等作為庭審評議的主要內容;在評分階段,將評議結論和裁決書要素式撰寫作為評分的主要依據。根據活動開展情況,及時查找問題,認真分析成因,制定有效改進措施,健全庭審監(jiān)督考核機制,并有針對性地制定業(yè)務培訓計劃,推動要素式辦案模式發(fā)揮更大實效。
(孟繼剛 李宇 魏華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