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死亡成倫理爭議
醫(yī)學科技不斷發(fā)展,患者的心跳、呼吸、血壓等生命體征都可以通過一系列藥物和先進設備加以逆轉或長期維持。因此腦死亡成為許多國家判定死亡的標準。1968年哈佛大學醫(yī)學院特設委員會重新對腦死亡概念進行解釋,制定了人類首個腦死亡判定標準:不可逆的深度昏迷;無自發(fā)呼吸;腦干反射消失;腦電活動消失(電靜息)。凡符合以上標準,并在24~72小時內重復測試,結果無變化,即可宣告死亡。
豬腦“復活”實驗引發(fā)各國關注。有人擔憂,一旦將實驗運用到人類當中,無疑會引發(fā)巨大的倫理爭議。
在中國,腦死亡的臨床診斷依據包括:深昏迷、自主呼吸停止、腦干反射消失。必須同時、全部具備上述3項條件,而且需明確昏迷原因,排除各種原因的可逆性昏迷。
牛津大學的醫(yī)學倫理學家認為,通常當一個人被宣布腦死亡時,這個人本身就已去世。但未來如果有可能在人去世后恢復部分腦功能,同時恢復其心智,那將對于我們如何定義“死亡”產生重大影響。“在人類歷史的大部分時間里,死亡是非常簡單的,”華盛頓西雅圖艾倫腦科學研究所主席兼首席科學家克里斯托弗·科赫說。“現在,我們必須質疑什么是不可逆轉的?!?/p>
塞斯坦表示,這項技術雖可能適用于靈長類動物,但是如果在人類身上實驗,很快就會引起嚴重的倫理和法律問題?!癇rainEx系統還遠未準備好用于人類,尤其是因為如果不先將大腦從頭骨中取出,就很難使用?!比固拐f。
試想,如果某人的大腦在體外被激活,那么這個人是否會在沒有耳朵、眼睛或交流方式的情況下,在最終感覺全部被剝奪的房間里醒來?研究人員可以對這樣的大腦進行道德解剖或處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