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康得新發(fā)致員工信 回應大股東被警方刑事強制措施
原標題:康得新發(fā)致員工信 回應大股東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一事
證券時報e公司訊,康得新發(fā)致員工信:大股東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一事并不會對公司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造成直接影響,公司前期的問題正在逐步理清,并基本明確了未來的發(fā)展方向。
5月12日晚間,微博實名認證為“張家港市公安局”稱,康得集團董事長、康得新復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得新”)大股東及實際控制人鐘玉,因涉嫌犯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4月29日深夜,康得新發(fā)布去年年報。年報顯示:公司貨幣資金余額為153.16億元,其中122.10億元為銀行存款余額,存放于北京銀行西單支行。
但是,這份年報被瑞華會計師事務出具非標意見,無法表示意見多達10項。
對于122億元銀行存款余額,審計機構、公司獨董均表示不能判斷其真實性。
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6日起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的特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