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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開除患癌女教師高校承認違法 補發(fā)7.2萬元(2)

2016-08-23 08:40:24    央廣網(wǎng)  參與評論()人

劉伶利離世第八天,也是二審判決的第六十二天。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下發(fā)了“蘭博院發(fā)(2016)81號”文件,文件里寫明,根據(jù)《甘肅省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終審判決,博文學院按照一、二審判決執(zhí)行恢復劉伶利的勞動關系,同時撤銷之前文件關于開除劉伶利的決定。

在另一份學院發(fā)布的文件里,院方稱人事處處長江雪蕓在處理劉伶利老師相關事宜中存在工作失誤,現(xiàn)決定對江雪蕓做出停職檢查的處理。

看到學院終于承認了劉伶利的勞動關系,蔡翔說,接下來還會根據(jù)家屬的意見,幫助他們繼續(xù)爭取因為學校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造成的醫(yī)藥費等損失?!皭阂饨獬齽⒘胬麆趧雍贤男袨?,實際上是一種逃避企業(yè)責任的行為。博文學院必須體現(xiàn)出來他們對于人文的關懷和對于劉伶利的尊重。”

如今,女兒已經(jīng)離開了這個世界。劉宏覺得,自己還是要為孩子爭這一口氣。他要的,是一個道歉?!鞍l(fā)工資和喪葬費,后期的沒談。學校來的人,態(tài)度也就是匆匆忙忙來,匆匆忙忙走吧。后期學校沒說,我們也沒說,我們就提了一個,讓陳玲院長先道歉,你不道歉我跟你沒辦法談。你必須道歉,給我個滿意的答復?!?span id="6e2pwo0f65" class="artiLogo">新聞頻道

(責任編輯:丁勇 CN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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