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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暑期兼職客服打了20分鐘電話 警察找上門了(3)

同時多向孩子普及反詐知識,教其識別常見騙局以增強防范意識和能力;

還要看管好親子手機及支付工具,避免孩子在無監(jiān)管時使用,從而有效防范電信網(wǎng)絡詐騙。

還有這些詐騙方式要警惕!

此外,假期中還有哪些常見的詐騙手段和詐騙方式值得注意呢?

民警表示——

首先是兼職刷單類,詐騙分子先以小額返利獲取信任,待受害人深信后便要求加大投入,最終卷款跑路;

其次是演唱會門票詐騙,詐騙分子在二手平臺引流,以代訂為由索要身份證號、銀行卡號或誘導掃碼通過其他網(wǎng)站購買,后以出票失敗需退費為由,誘導受害者下載涉詐App實施詐騙;

還有網(wǎng)絡游戲賬號虛假交易這類詐騙,詐騙分子常以免費游戲皮膚、裝備升級為誘餌來實施詐騙。

未成年“被誘導參與犯罪”

家長需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專家介紹,未成年人成為詐騙分子的幫兇,大多屬于“被誘導型參與犯罪”。那么,如果未成年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協(xié)助他人成功實施詐騙,家長作為監(jiān)護人應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趙精武表示——

依據(j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規(guī)定,未成年人即便不知情,其協(xié)助行為確已造成他人損害的,監(jiān)護人要承擔民事責任,賠償范圍通常包括財產(chǎn)損失、精神損害賠償?shù)取?/p>

此外,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家長縱容放任未成年人參與協(xié)助詐騙活動,公安機關等相關部門有權對家長予以訓誡,責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

那么,在司法實踐中,如何認定家長未對未成年人盡到教育和監(jiān)管義務?若監(jiān)護人確實存在未盡義務的情況,應承擔哪些相應責任?

趙精武介紹,司法實踐中法院常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長的方式履行監(jiān)護義務”為原則判斷家長是否盡到教育監(jiān)管義務——

若監(jiān)護人未盡義務,除承擔未成年人致他人損害的民事賠償責任外,依據(jù)《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一百一十八條規(guī)定,由居(村)委會勸誡、制止;

情節(jié)嚴重的,居(村)委會報公安機關,公安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等等機關應對監(jiān)護人訓誡,并可責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

(責任編輯: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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