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晚報訊 前天凌晨1時左右,豐都縣公安局交巡警大隊民警在沙溪大橋路段處理一起交通事故時,旁邊支路緩緩駛來一輛白色面包車。面包車開到民警10來米距離處停下,車內(nèi)走出一名女子,詢問路人交通事故原因。
隨后,該女子回到車內(nèi),駕駛面包車慢慢后退,不小心掉進路旁水溝。民警立即上前幫助,走進車身,就聞到該女子身上濃烈酒味,酒精測試儀測試結(jié)果為每100毫升血液含45酒精含量,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經(jīng)查,女子姓秦,當晚在親戚家飲酒至凌晨,心想三更半夜的,警察早已下班,于是駕車搭載朋友李某回家,結(jié)果遇上民警處理交通事故。因為害怕被民警攔停檢查,秦某停車假做關(guān)心狀,尋找機會開溜。倒車過程中,秦某由于心虛害怕,手腳發(fā)抖操作不慎,將車倒進臭水溝。
民警依法對秦某作出相應(yīng)處罰,對其違法行為進行批評教育。
重慶晚報首席記者夏祥洲
再次提醒喝酒不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