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事件回顧
河南漯河72歲的李桂敏老人家住4樓,兒子在外地打工,平時靠鐘點工照料。12月17日上午9點多,她心臟病突發(fā),四鄰聞訊趕緊撥打120。急救人員趕來后看到老人體重80多公斤,行動又不便,表示“抬不動老人”,隨即離開。熱心鄰居撥打110,4名警員趕赴現(xiàn)場,最終通過輪椅將老人送上了警車,一路護送她進了醫(yī)院。目前,老人已經(jīng)脫離危險。(消息來源:12月23日《漯河晚報》)

老人已脫險,但人們懸著的心并未完全放下,因為事件足夠典型:獨居老人突發(fā)心臟病,四鄰都是老人搭不上手,120急救人員“抬不動”,時間耽擱一秒就增加一分危險……怎么辦?警察的“救火”固然令人欣慰,但顯然不能總指望110干120的活,120人手不足,110人力也不充足。類似事件完全可能發(fā)生在任何地方,這恰恰是刺痛社會神經(jīng)的地方。

“120”是急救的代名詞,若連患者都“抬不動”,怎能承擔起救人的重任?退一步講,即使真抬不動病人,120最該做的是請求支援、增派擔架工,而不是一走了之。
而真正令人擔憂的是,擔架工人手不足甚至不配擔架工的現(xiàn)象并非個案,在搜索引擎中搜索“120+擔架工”,類似報道比比皆是,甚至有些引發(fā)了官司。銀發(fā)時代已到來,空巢老人越來越多,解決120“抬不動”的問題顯得格外迫切。

抬病人是一項技術(shù)活,不是誰都能隨便抬的,自行找人搬抬風險不小。而現(xiàn)實中120的尷尬在于,一方面,擔架工工資待遇低,職業(yè)沒有吸引力,人手不足是常態(tài);另一方面,我國既沒有國家層面上的院前急救法律,也少有地方出臺規(guī)范性文件,抬人責任和風險界定處于模糊狀態(tài)。
深究不難發(fā)現(xiàn),120擔架工短缺問題突出表現(xiàn)在兩點,一是缺錢,要增配擔架工首先就要面對誰來出錢的問題;二是缺法律法規(guī),院前急救機制和體系亟待完善。這種情況下,盡管各地都苦尋破解之策,但治標不治本,且問題容易反彈。120擔架工短缺甚至“抬不動”病人是當前院前急救體系不完善的一個真實縮影。
院前急救是公共服務(wù)的一部分,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需加大財政投入,提高擔架工配備,保障其福利待遇。同時,加快立法,厘清急救各環(huán)節(jié)的責任分工和風險界定,制定免責條款,免除急救人員后顧之憂。
呼救就是命令,時間就是生命,不能讓“抬不動”拖了120的后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