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竞下注-中国电竞赛事及体育赛事平台

當前位置:新聞 > 社會新聞 > 正文

元旦起火車票丟失交2元可補辦 進站前丟須先掛失

2016-12-30 21:48:09  華商網    參與評論()人

(原標題:元旦起火車票丟失交2元可補辦進站前丟須先買再退)

相信不少人都有坐火車丟車票的囧事兒,從2017年1月1日起,檢票進站前、列車上、出站前丟車票可掛失補辦了,但需收取2元手續(xù)費。

那么,丟失車票具體如何掛失補辦?華商報記者了解到,分為三種情況:

1.檢票進站前丟失,須先購新票再退票。旅客在停止售票前,到車站售票廳辦理掛失補手續(xù)。需要提供購票時使用的證件原件、購票地車站名稱、乘車日期、車次、發(fā)到站信息。經車站確認無誤后,重新買一張車票。到站后旅客在到站的火車站退回“掛失補車票”票款,鐵路部門收2元手續(xù)費。

2.列車上丟失,掛失補辦不用再購新票。旅客主動說明車票丟失,經列車查驗乘車人、購票時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購票信息一致后,列車長為旅客辦理掛失補辦手續(xù),收取2元手續(xù)費,票面標注“車票丟失”字樣。

3.出站檢票前丟失,不用再購新票。旅客主動向車站工作人員聲明,經車站核查,已購車票有效,乘車日期、車次相符,票證人一致,實際乘車區(qū)間未超過已購車票乘車區(qū)間,并且沒有出站檢票記錄的,可辦理掛失補辦手續(xù),收取2元手續(xù)費,票面標注“車票丟失”字樣。

(責任編輯:高宗影 CN060)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