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陵縣法院是全省第一個設立專門審理家庭糾紛案件的家事法庭的法院。衛(wèi)峰介紹,在寧陵法院受理的離婚案件中,雖沒有進行詳細統(tǒng)計,不過不少夫婦在“冷靜期”后選擇不離婚。
據(jù)報道,上海靜安法院也在離婚案件審理中設立“冷靜期”,去年6月至10月,有67起離婚案件進入了“冷靜期”,經(jīng)過法庭努力,成功挽回了27個瀕臨破碎的家庭,約占進入“冷靜期”離婚案件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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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2萬多個家庭被“冷靜期”挽救
2014年以來,河南基層法院陸續(xù)成立家事法庭或家事合議庭,目前已實現(xiàn)全省三級法院全覆蓋。去年3月31日,我省又出臺了《關于在全省法院開展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的實施方案》。
2016年初,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部署,河南在部分法院開展家事審判改革試點工作,在一些基層法院的離婚訴訟中,嘗試實行3至6個月的離婚冷靜期制度。
省高院規(guī)定,各地法院成立家事案件調解委員會,至少配備1名專業(yè)工作人員。特邀調解員則可以從退休法官、檢察官、警官、大學教師、心理輔導師等人員中選聘。
今年省兩會上,張立勇在作報告時說,河南法院安排社會閱歷豐富、善做調解工作的女法官,專司家事審判,實現(xiàn)糾紛柔性化解。堅持勸和不勸分,對雙方一時沖動、有和好可能的離婚案件,設立3至6個月“冷靜期”,挽救了2.2萬余個瀕臨破裂的家庭。(來源:河南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