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父親巴圖向紅梅安葬的方向合手拜了拜。新京報記者陳杰攝
身為丈夫的金柱
紅梅的好友巴音花日對剝洋蔥(微信ID:boyangcongpeople)說,除了家暴,金柱賭博還欠債,讓紅梅還。金柱家否定了這個說法,金柱沒有外遇,也沒有賭博在外欠錢的事。
2015年11月4日,金柱曾讓父親布慶道巴圖抵押房子向大眾村鎮(zhèn)銀行貸款10萬,借貸期一年。布慶道巴圖稱,“當時是紅梅要用錢,金柱跟我提的,他簽的字,我和他媽媽做的擔保。出事到現(xiàn)在,錢是我們在還著,但貸款具體用來干什么,我們也不知道。”
金柱的妹妹薩日娜覺得,哥哥孝順父母、怕媳婦,每月5000多元的工資都給紅梅。
薩日娜回憶,案發(fā)前幾天,2016年4月2日前后,紅梅因為扁桃體炎、急性咽喉炎在蒙醫(yī)院輸液,因為醫(yī)院刷不了卡,布慶道巴圖給了紅梅1000元看病,之后,德力格爾瑪也給了紅梅1000元。
紅梅那天還在感冒輸液,薩日娜清楚地記得,下午自己一直和金柱在一起,金柱在電話里還跟紅梅說,輸完液別動,等著他去接。
案發(fā)后,刑偵大隊郭玉捷與金柱有過20多次接觸。在談到自己與妻子的關系上,金柱非??隙ㄗ约焊拮雍芟鄲郏P系挺好,不然怎么會一起生活了15年。
作為辦案人員,郭玉捷調(diào)查過金柱的生活關系。金柱單位的人評價他耿直、仗義,給人借個錢幫個忙什么的,他都挺樂意他就是愛喝酒,“我們這個地方的人就是喜歡喝酒?!惫窠萦浀茫赴l(fā)后金柱很后悔,說自己喝酒誤事。
郭玉杰直接問過金柱,是不是懷疑紅梅有外遇?金柱回答,沒有。但是案發(fā)那天,一個女人半夜十一二點了不回家,打電話關機,桌上又出現(xiàn)了一堆金柱不認識的陪吃的人。金柱為此很惱火?!案杏X金柱心里挺矛盾的”,郭玉杰說。
紅梅的一些事,金柱也被瞞在鼓里。2016年4月2日,金柱去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被銀行告知辦不了,后來才知道紅梅瞞著他已經(jīng)用公積金貸款買了房,給自己父母住。薩日娜說金柱知道后,也沒怎樣,他覺得孝敬父母能理解,就是紅梅不該瞞著他。
紅梅、詠梅參與民間借貸糾紛,導致工資被凍結了已經(jīng)兩年。詠梅也稱,紅梅家經(jīng)濟條件不好。兩人的實際財產(chǎn)就是一輛車,一分錢存款都沒有,日常生活甚至拮據(jù)。
金柱舅舅巴特爾認為,兩人的矛盾一是紅梅應酬多影響了生活;二是家庭經(jīng)濟問題,本來兩人收入每月一萬元錢,在當?shù)厥侵猩鲜杖肓?,但是紅梅喜歡搞借貸,最后錢都不知道去哪了。
一年來,由于金柱家人因為金柱犯法而羞愧,也因為恐懼媒體夸大而刻意回避,外界對于金柱的情況無從知曉。他在所有的報道和審判證言里就是酗酒、打老婆,賭博、欠錢不還,甚至有外遇的勾畫。
3月25日,鄂爾多斯市杭錦旗看守所,記者和薩日娜、金柱的朋友巴特爾、額爾德木圖等人冒雪探視。
當金柱被記者問到:“到底是什么矛盾導致的家庭暴力和破裂”,他回答“都是家庭瑣事”?!澳阌袥]有賭博欠了外債,讓紅梅來還?”他回答,“沒有沒有,我掙的才多少工資,哪來錢賭博?”
在給父母的信里,金柱寫到:“我對于今天這樣的判決,心里是有準備的,兒子犯法理應去面對,但我沒想到來的這么突然,判的這么重。不過我真的希望你們不要為我難過,為我操心了,比起紅梅的命,我這又能算得了什么,換了當初死的是我,你們又是什么樣的心情呢?”


金柱在看守所給家人寫的信。新京報記者陳杰攝
上訴
2016年11月29日,紅梅的父母和2004年出生的兒子那日松(紅梅父親為法定代理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追究被告人金柱構成故意殺人罪的刑事責任;索賠撫養(yǎng)費、死亡賠償金等共計145萬余元;上述賠償金,第三人金柱的父親母親承擔連帶責任。
12月20日上午九點,內(nèi)蒙古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審理。
2017年3月20日,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鄂爾多斯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宣判,金柱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金柱與被害人紅梅結婚后,因酗酒的惡習,多次對被害人進行家庭暴力,犯罪情節(jié)惡劣、手段殘忍,社會危害性大,應予嚴懲。一審判決金柱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庭上,金柱一方的辯護律師稱,2016年4月6日,因上訴人差不多喝了兩瓶酒,失去自控能力,嚴重醉酒失憶,上訴人對案發(fā)當日下午的具體情形已無法回憶,上訴人在定罪事實面前并無主觀預謀,請求二審法院在量刑事實上從輕、減輕對上訴人的刑罰處罰。
紅梅的父母聘請的代理律師曹春風認為,在少殺慎殺、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下,這一類家暴案件即使是致人死亡的,只要能獲得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屬的原諒,積極賠償,認罪態(tài)度較好,法院一般不會做出死刑判決。
但是,曹春風說,金柱法庭上只辯稱自己喝酒喝斷片了,并且沒有積極賠償、尋求被害人家屬的諒解,故獲重刑。另外,整個案件的審理過程金柱的父母從頭到尾沒有露過面。因此,具體到此案,圍繞證據(jù)與事實,從法理、事里、法律條文規(guī)定上綜合來看,罪罰均衡。
關于金柱的“冷漠”,在薩日娜看來是出了這個事后,他整個人的狀態(tài)一直沉浸在痛苦里,“先是怎么也不相信紅梅沒了,后來是悲傷,再后來整個人都麻木了”。
金柱的妹妹薩日娜回憶,一審中,當金柱聽到兒子那日松對他的起訴,她從金柱的背后看到哥哥的雙肩在抽動。
3月28日,距離上訴最后期限日還剩2天時,金柱還是決定上訴。下午三點,鄂爾多斯中級法院,金柱的父親道布慶巴圖、母親德力格爾瑪遞交了金柱簽過字、按過手印的上訴狀。
上訴人認為,一審量刑過重,上訴人具有從輕或減輕刑事處罰的情節(jié)。比如,上訴人沒有前科劣跡,主觀惡性不大,且本案因婚姻家庭矛盾引起;一審判決對部分證據(jù)的認定不嚴謹,判決前媒體過多介入,對判決可能產(chǎn)生影響。
判決出來的時候,金柱和紅梅的兒子那日松問詠梅,什么是死刑、什么是死緩?詠梅告訴那日松:“2年以后,你爸爸再也出不來了,就在監(jiān)獄里給你媽贖罪。從此你不用害怕了,該笑笑、該玩玩?!?/p>
詠梅說,希望金柱永遠在監(jiān)獄里待著出不來,一輩子飽受牢獄之苦。紅梅的骨灰已經(jīng)撒掉,她會記著地方,每年清明時,帶那日松去看媽媽。
事發(fā)后,那日松跟隨姑姑薩日娜生活將近8個月。2016年11月中旬,被外婆一家突然帶走?,F(xiàn)在,姥爺哈斯卜生爾說那日松“學業(yè)成績有點太差”,每天都會給他補習。姥爺哈斯卜生爾還會把這一年里所有關于金柱和紅梅的報道留存下來,等那日松長大后給他看,告訴他父母之間究竟發(fā)生了什么。
金柱的母親德力格爾瑪說,金柱犯下的罪該他承擔的一定得承擔,不過她想讓大家知道,兒子金柱究竟是什么樣的人。至于金柱托付自己照顧家人的事情,妹妹薩日娜是這樣回答金柱的,“你要自己出來做到?!?/p>
4月1日,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回復金柱家人,稱上訴已受理,并可以提供援助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