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當天事發(fā)突然且在深夜,沒有目擊證人,警方調取附近的監(jiān)控錄像發(fā)現,這個曾經給老板開車的司機李某果然出現在案發(fā)現場附近,在車里蹲守了2個小時,水果店關門后他開車尾隨徐先生進小區(qū),并在大約1分鐘后開車從小區(qū)出來。今年3月2日,民警將李某抓獲。犯罪嫌疑人李某交代,打工期間曾向老板預支工資,他駕車有交通違法罰款也從他的工資中扣錢,最后一次結錢時,他沒領到錢反倒還欠老板100多元,而且老板娘嫌他干活兒偷懶,對他態(tài)度不好,這讓他很不滿,辭職后一直懷恨在心,并試圖進行報復。由于李某當過司機,熟悉老板的作息規(guī)律、上下班行走路線和每晚將當日營業(yè)額放在包里的習慣,于是提前在案發(fā)小區(qū)附近等候,并伺機駕車撞倒徐先生并實施搶劫。
4月11日,沈陽晚報、沈陽網記者在和平區(qū)看守所見到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李某仍對因違法行車,工資倒找錢很生氣。他還說,正趕上去年冬天家里孩子生病,自己請了幾天假,等要回去的時候,老板告訴他不用回去了,本來就沒錢還辭了他,他就一直想報復老板。然而對于李某所說的扣工資、無故辭退的情況,記者采訪到了水果店老板徐先生。徐先生表示,李某所說的欠薪扣款都是子虛烏有的事兒?!拔乙粋€月按時給他開3500元工資,有時他還向我預支工資,違法行車罰款都是我們自己負擔,沒扣過他的錢。”徐先生說,“他孩子生病,我還借給他2000元錢,之后他就沒回來上班了,我也沒讓他還錢,他咋還報復我呢!”沈陽晚報、沈陽網記者唐心萌攝影記者王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