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5日下午3時許,同小區(qū)的居民崔勇發(fā)現(xiàn)邱小華在萬金貴的租住房門口玩耍了一會兒后,進入了萬金貴的房間,而萬金貴的房門隨后關(guān)上了。崔勇感到事情不對勁。過了半個小時后,崔勇見邱小華的父親回到小區(qū),便說了自己的疑惑。隨后,邱小華的父親敲開萬金貴的房門,見邱小華神情不太正常,便報了警。在民警面前,萬金貴對自己強暴女孩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順慶區(qū)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萬金貴明知被害人邱小華不滿14周歲,利用被害人年幼無知,采取金錢引誘和觀看淫穢錄像增加其好奇心等手段,多次與被害人發(fā)生性關(guān)系,奸淫幼女,應當以強奸罪從重處罰。
2017年3月初,該院一審依法判處萬金貴有期徒刑8年。(文中人物系化名)
民警提醒
辦案民警提醒廣大家長:一定要盡到監(jiān)護人的責任,盡量避免年幼的子女離開家長的陪伴獨處,并加強對孩子自我保護的教育,讓他們學會拒絕形形色色的誘惑,并懂得在面對不法侵害的時候勇敢說“不”,學會呼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