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跆拳道館私換場地 1.2萬元學費僅退600元(圖)

2017-05-04 10:59:03  南昌晚報    參與評論()人

南昌晚報訊全媒體記者陳詩蕾文王旭圖 兩年前,家住西湖區(qū)的雷女士給孩子在“金正會跆拳道館”報了個興趣班。沒想到,“金正會”數月后單方面更換場地,不僅導致小孩上課不便,而且更換場地后,課程質量讓家長們產生質疑。近日,雷女士向本報記者反映,她屢次找到店主協(xié)商要求退還預交的學費,卻被門店店主和江西金正會文化發(fā)展有限公司推諉,至今未拿到應退還的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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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

興趣班換地點課程質量遭質疑

2015年5月,雷女士幫孩子在位于前進路金龍華府三樓的“金正會跆拳道館”報了個興趣班,并一次性預交了三年學費,共計1.2萬元。然而,2015年年底,金正會跆拳道館卻將訓練場館搬至錦峰大酒店四樓的一家健身會所內。

“搬店后,孩子們鍛煉的地方被安排在一個很小的瑜伽房內,通風條件很差?!睋着棵枋觯灰鞖馍晕嵋稽c,瑜伽房內就悶熱異常,而且由于該場地是與瑜伽班學員共用,瑜伽教練經常在孩子們還沒下課時就進入場館催促孩子們離場。雷女士認為,這嚴重影響了教學質量,學習狀況已經完全偏離了她當時選擇該館的初衷。雷女士還告訴記者,自搬入該場地后,由于場地面積太小,許多家長都要求更換場地,但跆拳道館工作人員一直以“正在找地方”為由,一拖再拖。雷女士稱,鑒于此情況,去年她曾找過門店負責人要求退款,但該負責人表示已不再負責該門店,并推薦了另外一位李姓負責人。2016年7月,雷女士與李先生協(xié)商退費事宜,但一直未得到明確答復,她只好向西湖區(qū)市場和質量監(jiān)督管理局繩金塔分局反映。“協(xié)商多次后,李先生曾同意退還1.1萬元,但直到現(xiàn)在我只收到600元。”雷女士無奈地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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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分店負責人:退款需找總部

隨后,記者來到錦峰大酒店四樓,但據四樓相鄰的一家健身機構表示,該館今年三四月份早已搬離。記者通過電話聯(lián)系上李先生,李先生稱,他是在門店搬離至錦峰大酒店后才接手的,之前繳納的學費被總部收走了。李先生表示,“由于經營失敗,目前該門店已關門,顧客想要退學費應該去找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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