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5月4日訊據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報道原本是一對互有好感的情人,誰知男方臨時起了貪念,盜走女方的黃金首飾,情人轉眼就成了賊人。
互生好感相約游玩
現年22歲的楊某,是浙江的一名小伙子,一直在北京務工。而現年27歲陳某是莆田的一位姑娘,一直在莆田生活。
一個在首都北京,一個在南方城市莆田,倆人相隔千里,卻在朋友的介紹下認識了。
倆人通過微信、電話保持著聯系,并漸漸地互生好感。
“國慶節(jié)放假好無聊呀!”“那就來莆田玩一玩!”“莆田湄洲島的媽祖很出名,可以考慮去的!”“你來,我給你當導游,去拜媽祖!”“好呀!”2016年國慶節(jié)來臨之前,兩個年輕人相約去莆田湄洲島去玩!
國慶節(jié)期間,楊某真的從北京來到了莆田,和陳某一同游湄洲島。
湄洲島上蔚藍的天空、廣闊的大海、柔軟的沙灘……讓兩個年輕人流連忘返。當日下午,倆人入住賓館同一房間。
當晚7點左右,或許是游玩勞累,倆人很快就在賓館睡著了。
深夜起床起了貪念
晚上22點,楊某口渴難耐醒了過來。楊某一邊喝著水,一邊看著床上已經熟睡的陳某,心里暖暖的。
突然,楊某看見陳某的手提包就放在床頭柜上。
楊某從北京來莆田湄洲島游玩,錢已經花了不少。楊某想到自己口袋里已經沒有多少錢了,看見床頭柜上陳某的手提包,楊某腦子里起了貪念。
他悄悄地把陳某的手提包拿走,到衛(wèi)生間里打開看。但楊某把陳某的手提包翻個底朝天,發(fā)現包里面只有一點零錢。不過,手提包里的一個紅色小布包引起了楊某的注意。楊某打開一看,是陳某的一些黃金首飾。
于是,楊某將里面的1條項鏈,1個戒指,2對耳環(huán)放進自己口袋。然后將手提包小心翼翼地放回原位。
接著,楊某若無其事地躺回床上繼續(xù)睡覺。
天亮事發(fā)被逮正著
第二天早上9點,倆人醒來。心虛的楊某對陳某說:“我有事,我要先回北京”。倆人可是相約游玩的,這才過一天,怎么就要先回去。陳某覺得很奇怪,她下意識地拿起自己的手提包看了下,發(fā)現首飾不見了。
陳某質問楊某:“你有沒有拿我的東西?”楊某說:“什么東西?昨晚我一直在你旁邊睡覺,我沒有拿?!?/p>
“我可以看一下的箱子嗎?”陳某不信。
“看就看吧!”因為首飾就在楊某口袋里,沒有在他的箱子里,所以楊某爽快地答應了。
趁著陳某蹲下檢查自己箱子的時機,楊某將首飾從口袋轉移到腳上穿的襪子里。
“沒有,那就是我們遭賊了。我要報警!”在楊某箱子里沒有找到自己的黃金首飾,陳某當場報警。
楊某見陳某真的報警,心里十分害怕,就從賓館房間走出往樓下大廳走,想把偷來的東西先藏起來。
陳某很警惕,也趕緊跟下去,不讓楊某離開。
望著昨天還纏綿如情人,早上就立即要離去的楊某,陳某心里越想越覺得楊某可疑,
“一定有問題,肯定在你身上。”陳某嚴厲地對楊某說,眼見沒有辦法,楊某只好彎腰從襪子里掏出首飾還給了陳某。很快警方也趕到現場,將楊某當場抓獲。楊某對其行為供認不諱。
事后,楊某家屬與陳某達成和解協(xié)議,并支付賠償款,取得陳某諒解。
近日,莆田秀嶼法院經審理認為楊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取他人財物價值3597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楊某案發(fā)后明知他人報案而在現場等候,抓捕時無拒捕行為,且能如實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實,視為自首。其主動退贓,取得被害人諒解,并能預繳罰金,在量刑時一并考慮。最后,秀嶼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楊某拘役5個月,緩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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