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工友信任,獲取對方身份證、銀行卡賬戶及密碼等信息悄悄辦理支付寶賬戶,并通過支付寶盜刷其工資卡。日前,經(jīng)浙江省蘭溪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信用卡詐騙罪判處雷炳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3萬元。
雷炳雄與一起干活的工友蔣某關系較好。在他幾次向蔣某借錢后,出于信任,蔣某將自己的工資卡及密碼交給雷炳雄,由他自己取錢。
2015年7月,蔣某父親代為保管蔣某的工資卡。雷炳雄在無法向蔣某借錢的情況下,便瞞著蔣某通過在自己手機上以蔣某的名義辦理支付寶,并關聯(lián)蔣某工資卡的方式盜刷卡內(nèi)錢款。2016年5月,蔣某父親拿工資卡取錢時,發(fā)現(xiàn)余額不對,于是報案。經(jīng)查,警方發(fā)現(xiàn)雷炳雄使用支付寶,共轉賬及消費蔣某卡內(nèi)錢款1.6萬余元。
今年1月,雷炳雄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之后,雷炳雄家人代為歸還了全部錢款。
(范寶華陸紫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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