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后,警方依據(jù)線索找到騎摩托車的兩名男子王某文、王某成,將他們和朱某三人一起移交給資陽市森林公安局。
經(jīng)查,摩托車上裝有261只癩蛤蟆和3條“莽子蛇”,面包車的編織袋裝有443只癩蛤蟆。三人已涉嫌非法狩獵罪。

民警:
癩蛤蟆受國家保護隨便亂抓可能承擔刑責
“我們請省里相關司法鑒定中心進行了鑒定,并根據(jù)鑒定結果對案件進行了處理。”市森林公安局相關負責人鄧平告訴記者,每年的3月至7月是四川省禁獵期,根據(jù)《刑法》第341條第二款之規(guī)定,在禁獵期狩獵的野生動物數(shù)量達到20只以上的,即構成非法狩獵罪,將追究刑事責任。
經(jīng)鑒定,三名嫌疑人所捕獲的癩蛤蟆為中華蟾蜍(俗稱:癩克寶),蛇為赤鏈蛇,且均為活體,是國家“三有”野生保護動物(即有益的、有重要生態(tài)價值、有科學研究價值的野生動物)。
“市民們大多都知道抓青蛙、‘癩克寶’不對,但很少有人知道這樣做可能會犯罪?!编嚻秸f。
目前,朱某、王某文、王某成三人已被資陽警方采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劉云濤 封面新聞 記者 田雪皎 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