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查,2016年5月至6月期間,阮友香等三人及胡阿蓮先后合伙,由胡阿蓮牽線做媒,先后分別將2名智障女以4.87萬元、5萬元的價格從湖南邵陽拐賣給林州男子為妻。
日前,林州市檢察院辦理了這起5人合伙拐賣走失智障女的案件。該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拐賣婦女、兒童罪對犯罪嫌疑人阮友香、李一安、王朋長、胡阿蓮提起公訴,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姚鵬提起公訴。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檢察官提醒,近年來,不法分子受利益驅(qū)使,利用配“陰婚”做起“生意”,日漸形成黑色利益鏈條。本案中,阮友香等5人為了掙錢,拐賣走失智障女,不惜采取故意殺人手段將活人當(dāng)成“鬼妻”下葬,其行為情節(jié)嚴重,社會影響惡劣,理應(yīng)受到法律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