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作案一人在逃
2002年1月7日,廣州番禺區(qū)市橋街的一處出租屋內(nèi),發(fā)生一起命案,一名男子被殺。
新京報記者從番禺警方獲悉,現(xiàn)場痕跡勘測后,警方確認,遇害男子姓盧,因窒息而死,死亡時間在前一天晚10時左右。
借助現(xiàn)場痕跡,番禺警方很快鎖定作案者為四人。幾天后,兩名男性嫌疑人耿樂、胡安,以及女性嫌疑人翁紅(均為化名)被警方控制。三人的供述,拼湊出一個“仙人跳”式作案過程。
2002年元旦前后,一名為力天佑的男子,找到熟人耿樂和胡安稱,自己找到一條發(fā)財之路:三人找一處出租屋“埋伏”好,再由一名同伙女性出面,將“有錢人”騙入出租屋,隨后實施搶劫。
三人很快就這一“模式”達成一致,在其看來,被劫者礙于多種因素,報警幾率較小,得手比較容易。隨后,女子翁紅加入,承擔“誘餌”角色,并提供自己租住的出租屋作為作案場所。
四人團伙將首次合作目標,放在“有錢人”盧某身上。2002年1月6日,力天佑帶著耿樂和胡安先行進入出租屋內(nèi)等待。當晚10時左右,翁紅帶著盧某回到出租屋,一進入屋內(nèi),力天佑等三人合力將盧某推倒在床上,用手捂住嘴巴,用繩索綁住手腳。力天佑從盧某身上搜出兩部手機和一個錢包,他將其中一部手機給了耿樂,又給了胡安一千元錢,剩下的則揣入囊中。
分贓完畢,四人發(fā)現(xiàn),床上的盧某已經(jīng)因窒息而死亡。隨后,四人離開出租屋,各自潛逃。隨后幾天,耿樂、胡安和翁紅三人相繼被抓,而主犯力天佑則一直在逃。
洗白身份成寺廟住持
事發(fā)后,番禺警方組成專案組,針對力天佑的社會關系、可能出現(xiàn)的區(qū)域,進行了多次排查,并派出警員赴力天佑位于江蘇宿遷的老家調(diào)查。
金哲宏殺人案再審 金哲宏案被稱吉林版叔侄冤案原標題:吉林高院決定再審金哲宏故意殺人一案記者從金哲宏的律師處獲悉,吉林高院已決定再審金哲宏故意殺人一案,通知書已送達金哲宏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