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wǎng)新聞3月30日訊(記者董小迪)3月30日10時(shí),甘肅省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高承勇?lián)尳?、故意殺人、?qiáng)奸、侮辱尸體一案,進(jìn)行公開宣判,被告人高承勇被判處死刑。高承勇當(dāng)庭表示,不上訴。
案情簡介
1988年——2002年,犯罪嫌疑人高承勇在甘肅省白銀市及內(nèi)蒙古包頭市連續(xù)強(qiáng)奸殘殺女性11人,作案跨度14年,作案手段極其殘忍,受害人中年齡最小的僅8歲。
2016年8月26日,犯罪嫌疑人高承勇落網(wǎng),該系列案告破。
2016年11月24日,高承勇被移送起訴。
2017年7月18日,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案。
2018年3月27日,甘肅省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發(fā)布公告稱,該院定于2018年3月30日10時(shí),在該院一樓大審判法庭公開宣判被告人高承勇?lián)尳?、故意殺人、?qiáng)奸、侮辱尸體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