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賣車票、制販假票;
冒用優(yōu)惠(待)身份證件、使用偽造和無效優(yōu)惠(待)身份證件購票乘車;
持偽造、過期等無效車票或冒用掛失補車票乘車;
無票乘車、越站(席)乘車且拒不補票;
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應予以行政處罰的行為。
“假如只是占座,沒有發(fā)生嚴重危害性行為,比如人身傷害,我們也無法采取強制措施?!痹摴ぷ魅藛T這樣告訴記者。
此外據(jù)媒體報道,針對發(fā)生在21日的“座霸”事件,濟南鐵路局濟南客運段黨委宣傳部回應稱,將對男子占座一事發(fā)布統(tǒng)一聲明。
乘客只能忍氣吞聲?
律師:乘警應依法采取強制措施或處罰
車票上座位有排有號,遇到“座霸”,憑什么我要妥協(xié)遷就?
針對網(wǎng)友這種疑問,記者咨詢了北京德翔律師事務所主任安翔。
安翔表示,列車上是有乘警的,乘警的職責就是維護列車運行的正常秩序,其中也包括了乘客按自己座位號乘車的秩序。
“這種情況下,不能總讓受害者自己‘繞八個彎’去維權。”安翔稱,乘客將情況反映給乘務員或乘警后,乘警應依據(jù)國家法律的強制力采取相應強制措施或者處罰。乘警如果消極對待,實際上是一種不作為。
《治安管理處罰法》規(guī)定,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應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此外,安翔還稱,當乘客從鐵路部門購買車票后,這就存在著運輸合同的法律關系,鐵路部門有義務保證乘客得到自己所選擇的座位。
“即便有第三人的違法行為,導致乘客無法獲得自己選擇的座位,這也不能成為鐵路部門違約的理由?!卑蚕璺Q。
高鐵座霸男子回應 “霸座”男子孫先生在道歉視頻中表示:對于網(wǎng)上曝光本人乘高鐵霸占座位這一事件,我深表悔恨和自責,在此,我向當事人和全國人民表示誠摯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