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男子偷“機”不成丟輛車“戲精”上身沖進派出所報案)

竊賊作案被發(fā)現(xiàn),立即棄車逃跑。為了開回自己的車,竊賊靈機一動,“戲精”上身,到派出所報案稱車輛失竊,前言后語漏洞百出,被正在尋他的警察繩之以法。10月23日,男子汪某被江津警方依法刑事拘留;11月2日,同案嫌疑人李某落網(wǎng)。
偷“機”不成蝕把米
10月22日凌晨3時,江津區(qū)公安局珞璜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有人在工業(yè)園區(qū)某建材廠偷電機,一輛面包車正在裝載,另一輛紅色小轎車在外望風。值班民警迅速出警,在趕赴現(xiàn)場過程中,嫌疑人因形跡敗露而慌忙逃竄,不但放棄了被盜電機,連面包車也舍棄。民警到場后經(jīng)過勘察,依法將面包車和小轎車進行了扣押。
回到派出所后,民警根據(jù)車輛信息展開調(diào)查,卻始終無法聯(lián)系上兩位車主??烧l也沒有想到,其中一位車主正在來派出所的路上。
“戲精”上身自投羅網(wǎng)
當日上午10時,汪某來到珞璜派出所,稱自己的面包車不見了,懷疑被盜,請求民警幫忙查找。當汪某報出車牌號的那一瞬間,民警心中頓時一個激靈:這不是凌晨遺留在盜竊現(xiàn)場的面包車嗎?更讓民警疑惑的是,汪某稱自己的車就是停在該建材廠后不見的,恰恰就是電機被盜未遂之處。
汪某稱,自己是巴南人,昨夜與妻子吵架,心情不好,于是駕車出來,想找朋友喝酒,酒后不能駕車,就沒開車回家,今天想去建材廠開車時,車子不見了。
民警不動聲色,繼續(xù)詢問汪某——昨晚是什么時候開車過來的?為什么要停在這個建材廠?找的哪個朋友?在哪里買的酒?在哪里喝的酒?喝酒后怎么回去的?
小偷偷竊太專注 隨著春運的臨近,旅客客流逐漸增多。針對鐵路侵財類案件,成都鐵路公安處組織刑警支隊、指揮中心、乘警支隊和沿線派出所對短途動車侵財類案件開展了專門的反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