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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不填房東信息 國稅總局:不會追繳房東租稅

2019-01-21 15:11:54  新浪財經(jīng)    參與評論()人

原標題:超重磅利好!個人所得稅APP更新,房東信息不用填!租客笑了,房東也不慌了

2019年1月1日起,有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等支出的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可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其中,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fā)生的租金支出,最高可扣除1500元/月。

對于在外打拼,尤其是在北上廣深等地工作租房的年輕人來說,這是適用最廣泛又最實用的一項抵扣了。

但是該辦法實施后,“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這一條規(guī)定卻引發(fā)了比較尷尬的情況。

前陣子一篇題為《房東跟租客說,你要是申報租房抵扣個稅,房子就不租給你了!》的文章在網(wǎng)上流傳。文章以租房者的口吻稱,房東告訴他,“如果你去申報住房租金抵扣個稅,房子就不租給你了,我寧愿退房租!”房東還算了一筆賬,如果租客拿他的信息去申報個稅抵扣,稅務部門就會通知房東去交稅。最終,租客省了100元,房東卻要多納稅500元。

不少人在“個人所得稅手機App”上填報申請材料時陷入了糾結:要不要放棄“房租專項扣除”的福利呢?

因為不少租客擔心,享受扣除的同時,將租房信息上報,房東需要補繳稅款,可能引發(fā)租金上漲。

不過到今天為止,“房租抵扣個稅,租金要大漲”的話題可以終止了。

“個人所得稅”官方APP顯示,房東的個人信息,可以不用填上去。

個人所得稅APP更新:不再強制要求填寫房東信息

今天(20日)“個人所得稅”APP安卓版更新到1.1.3版本,最新版本顯示,在住房租金信息的填寫上,不在強制用戶填寫房東的信息,其中房東的姓名、身份證全部改為“選填”。

更新前,在住房租金信息填寫中,當出租方類型選擇為“自然人”時,出租人姓名和出租人身份證號碼為“請輸入”狀態(tài);當出租方類型選擇為“組織”時,出租單位名稱為“請?zhí)顚憽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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