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的趙先生和羅女士是2015年認識的,當時羅女士告訴他,自己欠了20萬元的債務,希望趙先生幫忙還清。
趙先生說:“她跟我認識的時候,她就說欠了二十萬塊錢,我說二十萬塊錢我們兩個辛辛苦苦,完全有能力還得起?!?/p>
為了幫羅女士還債,他四處借錢,連高利貸都借。在這種情況下,羅女士接受了他,兩個人走到了一起。

趙先生說:“17年的7月份,她說有孩子了,讓我再弄四萬塊錢,然后去她家里見父母,因為那時間我欠了很多錢?!?/p>
趙先生說,當時,羅女士讓他準備4萬元的彩禮,可是他實在拿不出這筆錢。因為,在兩個人相處的兩年時間里,他除了幫羅女士還那20萬的債,還應羅女士的各種要求,轉賬給她,前后加起來,已經(jīng)接近40萬。而這個時候,羅女士向他提出分手,并打掉了孩子。
趙先生:“她說是喜歡我,但是我沒錢,她會各種理由不見我,我問她你想不想我,她說她只想錢,不想我。我那時確實很喜歡她?!?/p>

在隨后兩年的時間里,即使雙方不再是男女朋友關系,可羅女士還是多次向他要錢。直到2019年的四月份,趙先生發(fā)現(xiàn)自己被騙了。
趙先生說:“19年的四月十號左右,她還是問我要錢,我那時候也沒錢,我想說我給她湊一點,看到處能不能借一點,我就從親戚朋友那給她借了四千塊錢,她過來,她跟我說她結婚了,有孩子了,反正當時我那個心情很難接受?!?/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