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青說,“楊志才的家人說可以賠償40萬元,前提是我們家屬要寫諒解書不起訴,不追究殺人責任。當時梅麗的父母說40萬元不能接受,要300萬元。家屬要300萬的意思其實是要追究殺人的刑事責任,故意把價格說的很高,以為對方壓力大拿不出錢來就會認罪伏法。”
這段沈青說過的話,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是敲詐勒索300萬不成,心存怨氣才誣告楊志才殺人!楊志才如果真的資產(chǎn)過億,殺了人還會在乎區(qū)區(qū)300萬?筆者認為,楊志才不能向黑惡勢力低頭,助長這種敲詐勒索的歪風邪氣,一切交給法院去判決!相信政府不會冤枉一個好人,更不會放過一個壞人。
據(jù)了解,楊志才和沈青本來就是一對好朋友,倆人于98年一起去西安和廣州共同學習,回信陽倆人先后都開美容店,楊志才的美容事業(yè)越做越大,而好友沈青卻開了幾次都沒做起來,可能是沈青的心理不正常了,覺得倆人一起學習、一起開店,楊志才越做越好,而自己卻做不起來,心理發(fā)生扭曲.......每天瞎想亂想,心理不平衡吧。
當筆者提到舉報者劉靜時,楊志才憤怒到“劉靜的前夫十幾年前曾在我的診所看過眼晴,明明治療有效果,十幾年后對方就說眼瞎了,要勒索我100萬元。雖然我沒有給她100萬,但看在是自家孩子,她也生活困難,我多次接濟她。可沒想到,她現(xiàn)在反咬一口,和別人一起陷害我,污蔑我。”
“我在無錫市被公安抓了,關了10個多月,我在里面被逼得沒辦法,讓咋說咋說吧,只有到法院才能還我一個清白?!睏钪静耪f,“后來我在檢察院講清楚了,檢察院以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不予起訴把我放了。包括后來主動提出賠償,也是無奈之舉。讓我莫名的遭受了近一年的牢獄之災,沈青看法律不會助紂為虐,就妄圖用假新聞引導輿論,來達到他“仇富”報復的目的”。說起這些楊志才滿臉無奈。
新華社尼科西亞5月3日電(記者張保平)塞浦路斯官方3日發(fā)表聲明說,因警方對一起導致多名外國女性受害的連環(huán)殺人案調查不力,塞警察總局局長撒迦利亞·克里索斯托穆被總統(tǒng)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