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李新元被雙開,他被指官商勾結(jié)、大肆斂財,違規(guī)任用干部;生活腐化、貪圖享樂,搞權色、錢色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攬、土地開發(fā)建設、協(xié)調(diào)銀行貸款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長期收受賄賂,等等。
2021年12月22日,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李新元受賄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03年至2021年,被告人李新元利用擔任柳州市工業(yè)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柳州市經(jīng)濟委員會主任,來賓市副市長,自治區(qū)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副主任,梧州市委常委、副市長,欽州市委副書記、市長,貴港市委副書記、市長,貴港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廣西某公司、私營企業(yè)主楊某某等十八個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土地開發(fā)、工作調(diào)動等事項上提供幫助。
庭審中,被告人李新元作了最后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認罰,并在最后陳述中聲淚俱下,做出了深刻懺悔。
2023年1月6日,山東省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遼寧省政協(xié)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李文喜受賄一案。
2023-01-06 23:59:26受賄5.4億余元原標題:庭審中全面翻供的女廳官,被判死緩12月29日,山東省地礦局原局長鄭金蘭因受賄1億余元,被淄博中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
2022-12-29 15:24:56庭審中全面翻供的女廳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