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瑞安。陳女士和朋友相約去河里野泳,結果不幸溺亡,事后,陳女士的家人狀告河邊的農家樂和水利局,要求他們賠償各項損失166萬余元。
陳女士已經(jīng)57歲了,但是身體非常棒,她十分喜歡游泳,室內游泳次數(shù)多了后,她覺得在游泳池里游泳已經(jīng)沒意思了,在大自然里游泳才過癮。于是,她約了一個朋友,兩人相約一起去當?shù)匾粭l河里去游泳。
這條河水質清澈,岸邊自然環(huán)境非常好,青山綠水空氣清新,平時經(jīng)常有人去附近玩,于是有人看中了這里優(yōu)越的自然環(huán)境,在河邊開了一家農家樂。
陳女士和朋友去河邊的時候,農家樂正在營業(yè),門口放著各式各樣的泳衣游泳圈等,旁邊的河里放了很多竹筏,一些去玩的人可以租一塊竹筏,在上面野餐或者戲水。
陳女士一看河水這么清澈,當即就忍不住了,她做了幾下熱身后就迫不及待從農家樂放置的竹筏旁邊跳進了水里。
陳女士下水后,就像一條魚一樣,游得十分暢快,游了幾分鐘后,她向下游游去,卻沒想到那邊是深水區(qū),陳女士不一小心溺水了,被救上來后經(jīng)過施救,到底也沒救得回來。
事故發(fā)生后,陳女士的家人去附近勘察,發(fā)現(xiàn)陳女士溺水的位置水深明顯超過其他位置。
陳女士的家人認為,農家樂在這里經(jīng)營并賣泳衣泳圈,放任別人下水游泳,就應該對游客進行安全提醒,并盡到安全保障義務。
水利部們沒有在岸邊對水深進行標識,也沒有在一邊立警示牌,也沒有對農家樂的經(jīng)營項目進行管理,作為管理者,沒有盡到管理義務,同樣存在過失。
于是,陳女士的家人起訴了農家樂和水利局,要求他們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共計166萬余元。
本案的爭議點主要在于農家樂和水利局是否構成侵權行為,并且他們是否應當承擔陳女士事故的法律責任。就該爭議點,我們結合相關法律條款進行以下分析:
一、侵權行為的認定
所謂侵權行為,是指影響他人合法權益和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是民事責任行為的一種。在本案中,陳女士的家人認為兩被告構成侵權行為,具體有以下幾個方面:
1. 農家樂沒有提供安全保障和警示,也沒有盡到管理義務。
對于附近的游泳場地,農家樂作為場地的經(jīng)營者,應當盡到安全保障和警示的義務,向游客提供游泳場地的安全風險信息,包括水深、水流情況等明顯的風險和危險。
然而在本案中,農家樂并未對游泳場地進行任何安全或警示的措施,沒有設置淺區(qū)和深區(qū)的明顯標志,游泳者在沒有受到任何安全提醒的情況下下水游泳,最終導致了陳女士的事故。
2. 水利局在管理上存在疏忽
作為河水的管理者,水利局有責任對河水進行監(jiān)測、管理,制定相應的管理標準和規(guī)定。
但根據(jù)證據(jù)顯示,水利局沒有在河岸邊對深淺水區(qū)進行標示,并沒有設立警示牌,沒有對游泳場所的管理進行規(guī)范,因此,在這方面,也存在管理上的缺失和疏忽。
結合上述兩點,可以認定農家樂和水利局存在侵權行為,導致陳女士在游泳過程中遭受溺水事故。
二、本案的法律問題主要涉及到民事責任法律和水利法律。以下為各法律條款及其適用分析:
1、法律規(guī)定的主體責任
水利主管部門負有保護水利設施和水資源的責任,而農家樂作為當?shù)氐慕?jīng)營性場所,應該對其經(jīng)營范圍內的項目提供安全保障義務。因此,兩者都應該對此次事故負有相應的法律責任。
2、涉及安全保障義務
水利主管部門應當對水利設施進行維護、監(jiān)管和管護,并負有防洪防汛的職責,在保障水資源的同時,還應加大對水生態(tài)環(huán)境的保護力度。
而農家樂作為經(jīng)營性場所,則應該對其經(jīng)營范圍內的項目提供安全保障和警示。
陳女士在游泳時因未注意到深水區(qū)而導致自身不幸溺亡,因此,本案中農家樂和水利局的具體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合規(guī)成為案件之一的爭點。
3、法律責任適用分析
針對上述情況,發(fā)現(xiàn)按照該案中的事實和證據(jù),無法證明農家樂所在水域屬于水利主管部門管轄的水域,也無法證明農家樂作為一個經(jīng)營性場所,存在對游客未作出安全警示和保障的行為。
因此,對于涉及到上述水利法律的相關訴求,應駁回。
綜上所述:對于涉及到爭議的水利法律相關規(guī)定,無法證明農家樂的過錯和地方水利部門的過失,即無法成立法律責任。
最終經(jīng)審理認為,農家樂作為經(jīng)營性場所,應該對其經(jīng)營范圍內的項目提供安全保障義務。
但農家樂的經(jīng)營項目僅為溪流上的竹筏,且配備有安全員,岸邊也設有水深危險,禁止游泳的提示,已經(jīng)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
陳女士當日并沒有在農家樂消費,人身安全不受農家樂的保護,并且,陳女士的家人沒有證據(jù)證明溪流被農家樂承包,因此溪流并不屬于農家樂的經(jīng)營范圍,陳女士溺亡和農家樂的經(jīng)營項目不存在因果關系。
這條河屬于天然形成,主觀上來說水利部門沒有權利限制陳女士進入河里,客觀上來講也沒有條件對天然河流標注水深。
因此,駁回陳女士家人的全部訴訟請求。
原標題:男子私自進入水庫游玩不慎溺亡,家屬索賠128萬,法院這樣判7 月 28 日,山東省濟南市章丘區(qū)人民法院公布一案件。
2023-08-01 13:51:47男子私進水庫溺亡8月7日凌晨2點多,身在江蘇打工的曹義接到老家湖南省婁底市雙峰縣杏子派出所電話,稱其32歲的妻子陳某溺水身亡已送往殯儀館,讓他前往認尸。曹義的老家位于雙峰縣杏子鋪鎮(zhèn)石壩村。
2023-08-10 15:48:32女子與鎮(zhèn)干部夜泳溺亡昨天深夜,湖南“雙峰縣融媒體中心”發(fā)布《雙峰縣對一女子游泳溺亡進行依法調查》——8月6日19時許,雙峰縣杏子鋪鎮(zhèn)發(fā)生一女子在水庫游泳溺亡。
2023-08-12 14:02:48官方調查女子夜泳溺亡原標題:湖南女子與三名鄉(xiāng)鎮(zhèn)干部夜泳溺亡家屬:她不會游泳不解為何夜赴水庫日前,湖南雙峰一名女子在溪口水庫溺亡,因牽涉到3名鎮(zhèn)干部,持續(xù)引發(fā)關注。
2023-08-14 13:55:44女子與3干部水庫夜游溺亡浙江,寧波。大媽去偷菜被主人發(fā)現(xiàn),逃跑途中拐進一家工廠,結果從后門溜走時掉進池塘溺亡。
2023-10-28 13:43:51大媽偷菜后被追不慎溺亡配圖需要,請勿對號入座近期,貴州開陽法院審理的一起侵權責任糾紛案件引發(fā)熱議。這起案件之所以如此引人關注,就在于原被告之間的特殊關系太過于讓人燒腦。
2023-09-16 09:44:26孩子外婆家溺亡父親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