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與醉漢沖突是否正當防衛(wèi)還得回歸事實基礎
正當防衛(wèi)還是故意傷害?這一界定關乎一位年輕人的未來命運。近日,針對網(wǎng)傳“大學生與醉漢沖突被刑拘”事件,濟南市公安局已提升辦理級別,同時邀請濟南市檢察機關介入,對案件進行指導監(jiān)督。
3月31日晚間,濟南電子機械工程學校內發(fā)生一起校外醉酒男子與學生之間的沖突。據(jù)知情人透露,三名醉漢調戲一名女學生,三名男同學見狀挺身制止。醉漢不顧校園保安阻攔強行闖入校園,其中一名醉漢掐住男生小超(化名)的脖子。小超揮拳反擊,該醉漢倒地,頭部撞擊地面導致腦疝。大學生與醉漢沖突是否正當防衛(wèi)還得回歸事實基礎。
腦疝病情兇險,可能因此警方最初以故意傷害罪展開調查。然而,后果嚴重并不等同于犯罪。
從犯罪構成三階層論出發(fā),判定犯罪需考量:構成要件的該當性、違法性及有責性。該當性關注行為人的主觀心態(tài)(故意或過失),以及行為、結果和因果關系的客觀表現(xiàn)。據(jù)小超父親及現(xiàn)場知情人士描述,醉漢掐住小超脖子時,他揮拳反擊實為本能掙脫鎖喉,難斷其有傷害故意。
客觀上,小超行為與醉漢倒地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亦存疑。醉漢醉態(tài)明顯,身體極不穩(wěn)定,此種狀況下,小超行為致其摔倒的可能性顯著增加。即使對小超行為要求更高,也更傾向于認定為過失。
關鍵爭議在于違法性層面,特別是違法阻卻事由——正當防衛(wèi)。若醉漢調戲女學生并強行闖校,其行為本身過錯在先,對沖突升級負主要責任。
小超當時是否面臨不法侵害至關重要。認定正當防衛(wèi)應避免事后的冷靜分析,對身處危險中防衛(wèi)者的非理性行為苛責,缺乏共情。面對失控醉漢突如其來的鎖喉,那種緊張與恐懼,非親歷者難以體會。
6月6日,濟南公安針對一起發(fā)生在濟南市高新區(qū)學校的事件發(fā)布了警情通報。該事件涉及學生與校外人員之間的打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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