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教育懲戒權和管教權
8月26日,中共中央與國務院聯(lián)合發(fā)布了關于弘揚教育家精神、強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該意見著重強調(diào)了維護教師的合法權益,明確支持教師在教育過程中實施必要的懲戒措施,鼓勵積極管教。為確保教師能有效履行其教育職責,學校及相關部門被要求依法提供保障。同時,任何侮辱、誹謗教師或?qū)ζ湫袨檫M行惡意炒作的言行將受到法律制裁,情節(jié)嚴重者將追究刑事責任。此外,為減輕教師的工作負擔,官方呼吁減少非教育性事務對學校的侵擾,精簡各類督查評估項目,旨在為中小學、高校教師及科研人員創(chuàng)造一個更為寬松的工作環(huán)境,使他們能夠?qū)W⒂诮虒W與研究的核心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