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立遺囑將30萬存款留給老同學
樊老先生離世后,留下了一張30萬元的儲蓄存單給他的老同學楊老先生,作為遺產的一部分。這兩位先生在上世紀50年代是大學同學,80年代在上海重逢后關系更加緊密,樊老先生因無直系親屬,生活中的許多事務都依靠楊老先生協(xié)助處理。2016年,樊老先生通過自書遺囑指定楊老先生為自己的遺產監(jiān)護人,要求在其去世后由楊老先生處理剩余財產。2019年,樊老先生再次通過書面聲明強調了這一點。然而,當楊老先生持存單前往銀行取款時,銀行因無法驗證遺囑真實性而拒絕了他的請求。
楊老先生認為,依據(jù)法律和樊老先生的遺愿,他作為遺囑執(zhí)行人有權提取這筆遺產。他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銀行支付存單上的30萬元本金及利息。銀行方面表示,他們未參與遺囑制定過程,無法判斷遺囑真?zhèn)危埱蠓ㄔ翰脹Q。庭審過程中,楊老先生提供了多項證據(jù)以證明遺囑的有效性,銀行雖然確認了證據(jù)的真實性,但仍對自書遺囑的真?zhèn)纬钟幸蓡枴?/p>
法院在審理中,核實了樊老先生生前所立的多份遺囑內容,確認了2019年4月那份自書遺囑的有效性,認為遺囑表達了樊老先生的真實意愿,且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自書遺囑形式。據(jù)此,法院判決銀行需向楊老先生支付賬戶內的30萬元本金及相應利息,以履行樊老先生遺囑中的安排。這一判決支持了楊老先生作為遺囑執(zhí)行人的權利,確保了遺產按樊老先生的意愿得以分配。
樊老先生離世后,年逾九旬的楊老先生手持一張樊老先生名下的30萬元儲蓄存單前往銀行,意圖領取這筆被指為遺產的資金。楊老先生聲稱,這是昔日大學同窗樊老先生留給他的一份遺產
2024-09-07 18:41:00老人30萬存款留給老同學樊老先生離世后,九十多歲的楊老先生帶著一張由樊老先生開具的30萬元儲蓄存單前往銀行,聲稱這是老同學留給他的遺產。然而,銀行因無法驗證遺囑的真實性與背后的具體情況,拒絕了楊老先生的取款請求
2024-09-08 08:30:33老人30萬存款留老同學不知道為什么,我國人民對于存錢、買房、買車,有著非常深的執(zhí)著。再加上前幾年疫情影響,經濟下滑,導致現(xiàn)在人們對于存款更加的看重。
2024-07-05 13:27:01從明年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