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27日,張女士和兒子在貴陽一家民宿已經(jīng)住了五天。這是兩人第十次到貴陽。為了挽回“閃婚”后損失的20多萬元中介費和彩禮錢,母子二人在過去的一年里不停地往返于江蘇和貴州。
同一天,24歲的南昌姑娘小曾買好了去貴陽的高鐵票。今年7月初,小曾哥哥通過貴州當(dāng)?shù)鼗橐鲋薪閹Щ匾幻ⅰ?月25日,女孩自行離開。9月13日,當(dāng)?shù)鼐酵ㄖ≡?,女孩涉嫌詐騙被刑事立案,“她騙了好幾家?!?/p>
“12萬的中介費退了,15萬的彩禮一分錢沒有拿回來?!毙≡?0歲的父親決定要不回錢就不回家。
10月11日,有媒體報道了湖北崇陽一名31歲男子跨省閃婚后因不堪忍受人財兩失服農(nóng)藥自殺的事件。記者隨后走訪發(fā)現(xiàn),從去年9月開始,崇陽另有四個家庭在當(dāng)?shù)赝患一閼俟镜慕榻B下前往貴州跨省“閃婚”,無一例外,女方均在半年內(nèi)離開。
記者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全國多個省份均有類似跨省“閃婚”的情況,牽線搭橋的中介大多與貴州婚介公司合作。記者進入了兩個共300多人的微信群,里面都是“閃婚”失敗后想要挽回損失的人及其家屬。他們曾帶著積蓄,在婚介或熟人的帶領(lǐng)下前往貴州尋找幸福。
56歲的張女士和兒子住在貴陽最便宜的民宿,每天只需五十多塊錢。盡管如此,來回路費和吃住已額外花費五萬多元。張女士老家在江蘇鹽城農(nóng)村,和兒子在無錫的一個景區(qū)打工。兒子30歲還未結(jié)婚,一個同事介紹了安徽宿州的婚介所,但最終去了貴陽。去年11月,兒子第一次去了貴州,一周就帶了一名女子回來,但一周后女子離開了。全額退了彩禮,但婚介公司不愿退費,承諾一年內(nèi)再找。
第二次是快過年時帶回來的女子,待了一周也離開了。第三次帶回家的女子天天要錢,哭鬧不停,還砸東西。一個多月后的3月15日,對方趁家人散步時跑掉了。三次“閃婚”對象都曾有過婚史,第一個和第三個領(lǐng)了證,第二個沒領(lǐng)證。女方年齡不到30歲。
被發(fā)現(xiàn)時,小飛面部朝下,趴在雜草叢里,雙臂上舉,身體僵直,被刺鼻的農(nóng)藥味包裹。地點在他家屋后不遠處的一塊荒地,四周樹木繁茂。
2024-10-12 16:54:26新郎跨省閃婚后喝農(nóng)藥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