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責任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guī)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尋釁滋事罪則包括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行為,以及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行為。
警方提示,網絡并非法外之地,請廣大網民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網上行為,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自覺抵制網絡謠言。昆明公安將持續(xù)開展網絡謠言打擊整治專項行動,依法打擊處置網絡謠言,希望廣大群眾積極參與,共同維護網絡清朗環(huán)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