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地檢署于26日偵結(jié)了京華城、政治獻金等弊案,依法起訴臺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11人,并對柯求刑28年6個月。經(jīng)臺北地方法院裁定柯文哲等5人交保后,北檢不服,針對柯文哲、沈慶京、應(yīng)曉薇、李文宗4人提出抗告。臺灣“高等法院”隨后撤銷地方法院的裁定,并發(fā)回更裁。
北檢偵查認定,柯文哲涉嫌圖利沈慶京121億元新臺幣、收賄1710萬元,并侵占6234億多元政治獻金、基隆市長謝國梁母親等3人捐贈的600萬政治獻金以及眾望基金會827萬款項。與共犯犯罪所得共計9371萬多元。26日,北檢依收賄、圖利、背信與公益侵占等罪名起訴柯等11人,并對柯求刑合計28年6個月。
臺北地方法院合議庭認為,柯文哲等被告涉嫌重大,且均犯5年以上重刑,行收賄金額達數(shù)千萬元,致京華城獲高達121億元不法利益,李文宗更與柯文哲共同侵占達6000余萬元公益金,有逃亡之虞??掠兴核樽謼l、刪除對話記錄等行為,可見有滅證、勾串共犯之虞,具羈押事由。但法院審理后認為,重要證人均已具結(jié),且檢方未指出通緝中的柯的秘書許芷瑜涉案情節(jié),認定柯文哲等5人無羈押必要,27日凌晨均裁定交保。交保金分別是柯3000萬、沈4000萬、國民黨臺北市議員應(yīng)曉薇1500萬、柯競總財務(wù)長李文宗800萬、彭振聲500萬元。同時限制住居與出境出海,且不得接觸同案被告和證人,據(jù)悉,僅證人就有80多人。
27日中午,臺北地方法院補充裁定,柯等5人雖不得和同案被告、證人接觸,但在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必須時除外。以柯為例,他仍可和妻子陳佩琪接觸、與民眾黨人士就黨務(wù)工作開會,但不得觸及本案案情。
北檢對此不滿,于27日晚上9時30分向臺灣“高等法院”提起抗告。北檢認為,柯、沈、應(yīng)、李4人涉貪污重罪、犯罪嫌疑重大,至今否認犯行,除有共犯未到案,柯等4人未實施科技設(shè)備監(jiān)控等配套措施,均有勾串、滅證、逃亡之虞,應(yīng)予續(xù)押。至于彭因已認罪,未對他提抗告。
28日下午,柯文哲前往律師事務(wù)所和委任律師商討案情,面對媒體詢問是否擔心抗告案時,柯文哲低調(diào)未回應(yīng)。
臺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12月26日上午被臺北檢方起訴并求刑28年6個月后,臺北地方法院當天晚間開庭,決定是否繼續(xù)羈押柯文哲等5名被告。法庭上,柯文哲不認罪,否認檢方指控的多項罪名。
2024-12-27 08:20:12臺北地方法院裁定柯文哲3000萬元新臺幣交保據(jù)報道,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政治獻金案被起訴移審。最初裁定以3000萬元新臺幣保釋,但檢方提出抗告后發(fā)回重裁,法官于29日深夜宣布將柯文哲的交保金額提高至7000萬元
2024-12-31 21:57:51記者分析柯文哲交保二度獲釋臺北地方法院于12月27日凌晨裁定柯文哲以3000萬元新臺幣交保。臺北地檢署收到裁定理由后表示不服,將依法提出抗告。此前,臺檢方偵辦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的京華城等案,并于26日起訴柯文哲等人
2024-12-27 12:35:26柯文哲可3000萬新臺幣交保檢方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