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上午,山東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該決定明確了婚假: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公民享受婚假十五日;參加婚前醫(yī)學檢查的,再增加婚假三日。這意味著山東的婚假最長可達18天。
在山東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新聞發(fā)布會上,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徐金妹介紹了決定中關于婚假及其相關待遇的規(guī)定。她表示,目前國家規(guī)定的1至3天婚假不能滿足年輕人籌備和舉辦婚禮的時間需求,影響了結婚登記率和生育率,民眾對此反應強烈。此次修改條例時,綜合考慮了山東省經濟社會發(fā)展實際、用人單位負擔和職工訴求等因素,并參考借鑒了其他省份的做法,明確了婚假并鼓勵參加婚前醫(yī)學檢查。此外,還規(guī)定了婚假期間工資照發(fā),福利待遇不變。
加強育幼服務體系建設方面,條例進一步明確政府在托育服務中的責任,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托育綜合服務中心和公辦托育服務網絡建設。
強化生育支持措施方面,條例補充完善了生育支持相關政策,包括落實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等稅收優(yōu)惠政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建立生育補貼制度,并完善配套支持措施;醫(yī)療保障部門需將適宜的分娩鎮(zhèn)痛和輔助生殖技術項目納入醫(yī)保報銷范圍。
決定還對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學校教育等方面提出了相關要求。
1月18日,山東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
2025-01-18 16:42:37山東立法調整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