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5月至12月的半年時間里,23歲的學(xué)生小盼瞞著家人,在某女團直播間打賞了近200萬元。最高一次打賞金額達到十余萬,平均每天她都要花費一萬多元。當(dāng)家人發(fā)現(xiàn)這個秘密時,震驚與憤怒的情緒瞬間爆發(fā),他們無法理解小盼為何會做出如此瘋狂的行為。
起初,小盼只是偶爾小額打賞。但隨著直播間引入“PK”環(huán)節(jié),她內(nèi)心深處守護主播的愿望被激發(fā),打賞金額迅速失控。為了滿足不斷攀升的打賞需求,她甚至動用了家人的積蓄,逐漸陷入盲目消費的困境。
從法律角度來看,成年人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其打賞行為通常被視為有效的贈與。這意味著,在沒有特殊情況的前提下,撤銷打賞幾乎不可能,這給小盼家人追討這筆巨款帶來了巨大困難。
小盼的事例并非個例。當(dāng)前直播打賞亂象頻發(fā),各類投訴不斷。在這種情況下,平臺是否應(yīng)立即采取措施,對打賞金額和次數(shù)設(shè)定明確限制?如何有效監(jiān)管那些誘導(dǎo)打賞的惡劣行為?作為消費者,又該如何在熱鬧的直播間氛圍中保持理性,避免重蹈小盼的覆轍?這些問題值得深思。
直播間內(nèi),“榜一大哥”“大姐”一擲千金,虛擬禮物接連霸屏;屏幕那頭,主播高喊著“感謝大哥”“家人們沖榜”,笑容與禮物特效一同綻放。這場看似“雙向奔赴”的狂歡背后隱藏著酸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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